三分之一斯塔德金幣
在古希臘錢幣中,有一組早期琥珀金錢幣極為特殊。它們的產地為小亞細亞西海岸的以弗所城,為斯塔德、三分之一斯塔德、六分之一斯塔德、十二分之一斯塔德、二十四分之一斯塔德、四十八分之一斯塔德和九十六分之一斯塔德。這批錢幣主要以牡鹿為主要圖案,其中,斯塔德與三分之一斯塔德為牡鹿的全身像,其余為半身像或頭像。這批錢幣之所以如此著名,是因為其斯塔德與三分之一斯塔德為銘文錢幣,其中,斯塔德的銘文為“ΦАΝΕΟΣΕΙΜΙ”,其意為“吾乃法尼斯之徽”,三分之一斯塔德的銘文僅為“ΦANEOΣ”。其中,法尼斯斯塔德目前所見有兩版,即大字版與小字版。
這批錢幣極具歷史價值,系因該式錢幣為目前所見最早的希臘銘文錢幣之一,也因錢幣銘文中所提及的“法尼斯”一詞。銘文中的“法尼斯”為何人,或其寓意為何?目前仍舊眾說紛紜。“法尼斯”一詞并非錢幣所獨有,在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的《歷史》一書中就有提及。史載:“(法老)阿馬西斯的雇傭武士、‘睿武明斷’的哈利卡納蘇斯人法尼斯,與其君有隙而深銜之,遂逃逸,乘船渡(波斯國王)岡比西斯處……法尼斯以埃及之虛實具關白岡氏”。根據希羅多德的記載可知,此處的“法尼斯”系哈利卡納蘇斯人,他的活動年代應在公元前530年左右。然而,此“法尼斯”系彼“法尼斯”耶?早在19世紀,近代古典學家佩西·嘉德納就提出,他可能是希羅多德所提及的“法尼斯”,嘉德納結合文獻記載及錢幣銘文證據,認為“法尼斯”或是哈利卡納蘇斯的僭主。但學者克萊伊先生卻認為,這批牡鹿版錢幣的發行時間應在公元前7世紀末,與文獻記載的“法尼斯”相差近100年,此“法尼斯”遂非彼“法尼斯”。然而,克萊伊假設,雇傭兵法尼斯的祖父可能亦名曰“法尼斯”,后者可能在公元前7世紀末擔任過哈利卡納蘇斯的君主。此外,大英博物館所藏乃見于哈利卡納蘇斯。克萊伊先生因此而得出結論:該版錢幣應鑄造于哈城,陽面牡鹿應為法氏(武士祖)私人之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