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新聞網訊,“自己在國內買的保險,但疾病治療卻在國外,這樣保險公司會賠嗎?”天津的王女士在罹患重大疾病后,為了得到更好的治療而選擇出國治病,卻擔心在國內購買的保險無法得到理賠。在咨詢過太平人壽專業服務人員后,王女士了解到,自己是否在國內治療,對重大疾病的理賠并不會造成影響。隨后,王女士在太平人壽圓滿而順利地獲得了10萬元理賠款,并在國外安心完成了治療。
天津客戶王女士于2010年通過電話投保購買了太平人壽保險產品,其中,重大疾病保險總保額10萬元。2012年8月,王女士因腰痛到國內醫院檢查,診斷為“左腎占位,考慮腎細胞癌”。當得知日本國立醫院有專家可以針對“腎細胞癌”進行確診并提供有效的治療后,為了進一步更好地接受治療,王女士打算到日本就醫。
由于王女士的疾病已在國內醫院得到確診,且情況符合王女士所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約定的賠付標準,太平人壽將按照合同規定支付重大疾病理賠金。在日本治療回國后,她提交了理賠申請,太平人壽在3個工作日內理賠結案,給付重大疾病理賠金。
太平人壽提醒,對于重大疾病理賠來說,目前基本上取消了出險時被保險人所在地域的限制。因此,客戶選擇在什么地方進行治療,對理賠的影響并不大,因為重疾理賠的判定依據在于疾病的確診。如客戶在國內醫院檢查確診,且情況屬于保險理賠責任范圍,客戶只需正常執行理賠手續即可。但如果客戶僅僅只有國外醫院的診斷材料,那么能否獲得理賠還得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來判斷,這也是由重大疾病的復雜性所決定的。(吳凡 通訊員 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