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征求意見后的多次論證和修改,證監會近日正式發布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業界認為,該指引將有利于發揮公募基金專業理財在居民養老投資中的作用,形成專門進行養老投資的基金產品類別,有利于養老目標基金長期持續健康發展。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說,指引于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8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對合理修改建議予以吸收采納,主要包括完善對養老目標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優化基金經理任職條件,強化養老目標基金選擇子基金的要求,取消養老目標基金具體費率限定等。
指引提到,養老目標基金是指以追求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資產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資組合波動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養老目標基金應當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形式運作。
通讀指引可以發現,養老目標基金具有4方面的特點,投資的長期性、穩健的資產配置、靈活調整權益類資產和非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投資者的適當性。
基金行業業內人士解釋說,關于養老基金投資的核心要點,首先是長期,應鼓勵長期持有、長期投資、更重要的是長期考核。第二是以資產配置為核心,錨定大類資產的配置范圍及比例,才能取得更好的效益。第三是重視權益投資對資產增值的作用,同時對權益投資予以一定限制。最后,應充分考慮投資者的年齡、預期壽命、風險承受能力等特征及養老基金的領取安排。
目前來看,隨著我國加速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金第一支柱承擔的支付壓力重,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發展緩慢。因此,頂層制度尚在設計中的第三支柱“個人賬戶”被市場寄予厚望。國際經驗顯示,“個人賬戶”可廣泛投資各類資產和金融產品,養老目標基金就是重要投資標的之一,且被證明已成為投資者養老投資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