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積極降低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繳費負擔,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參保減負后參保人的待遇并未受到影響,目前失業保險的月發放標準為1704元。
深圳社保降低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繳費負擔“三箭齊發”:一是降低失業保險基準繳費費率。從2015年12月起,深圳市失業保險基準繳費費率由3%下調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從2%下調至1%、個人繳費費率從1%下調至0.5%。2016年失業保險降費率為參保單位及參保人減負32.35億元,2017年失業保險降費率為參保單位及參保人減負39.01億元。二是發放穩崗補貼。對在深圳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該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3年共發放穩崗補貼43.53億元;三是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政策。參保減負后參保人的待遇并未受到影響,失業保險的月發放標準由2012年的1056元調整至目前的1704元,增幅達61.36%。
統計顯示,截至2018年1月,我市失業保險參保1078.68萬人,同比增加93.45萬人,增長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