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電信日”來臨之際,記者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廣東法院實施全鏈條打擊,依法從嚴從快懲處“電詐”犯罪。2017年,廣東法院審結各類“電詐”案件695件,依法判處犯罪分子2555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26人,重刑率12.76%。
去年6月至8月,廣東高院與省公安廳、省檢察院就電信網絡詐騙、“校園貸”等工作制訂出臺指導意見,統一辦案思路、標準,并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等方式,推動“公檢法”三家形成了適度介入、案中協調配合、案后及時反饋等新的工作模式,實現審判工作與偵查公訴、執行等工作的有效銜接。“目前,我院正在積極與省公安部門協商抓緊出臺‘電詐’案件取證指引,切實解決好補查或取證遲緩等問題。”廣東高院副院長洪適權告訴記者。
去年5月17日,廣東高院專門制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電信網絡新型犯罪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持續保持對打擊“電詐”的高壓態勢。據不完全統計,去年審結“電詐”案件中涉案被告人數最多達119人,被害人數最多達927人,最高詐騙金額達849萬元。其中,“廣東徐玉玉案”主犯陳明慧以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司法統計表明,2017年,廣東法院審結“電詐”案件較2016年同比上升17%,依法判處犯罪分子同比上升63.57%。(記者 嚴俊偉 通訊員 曾潔赟 曾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