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整頓拒收現金相關公告。公告稱,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
無可否認,在過去十年間,網絡科技的迅猛發展,極大程度地改變了許多我們曾經以為不可動搖的生活方式,現金支付即是其中之一。如今出門只帶一部手機即可暢通無阻已成為生活常態,移動支付不但提供了一種新的支付方式,也廣泛取代了舊的支付習慣,給民眾帶來極大的便利,并推動了相關產業的迅速發展。
然而,隨著移動支付的流行,拒收現金事例不斷見諸報端。有關部門近期針對個人消費者和商戶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37%的被調查消費者反映在過去一年內經歷過“被拒收現金”,39%的被調查商戶在過去一年內曾“拒收現金”。一些商家即便沒有公然拒收現金行為,卻會為現金支付制造障礙,如規定以現金結賬無法參與活動折扣,或以沒有足夠多的現金找零為由,引導消費者使用移動支付。
人民幣現金是法定貨幣。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因此,拒收現金違法違規。此外,手機支付進入人們生活還不到十年,有研究機構調查顯示,2017年中國移動支付用戶規模達5.62億人,截至2017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7.72億人。可以說,尚未被移動支付普及到的仍有相當一部分人口,距離取代現金支付也尚有時日。現在便急著拒收現金,必將傷及現金支付使用者的正當權益。
人民銀行的公告也指出,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眾和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選擇權。整治拒收現金不是拒絕進步,而是充分尊重客觀存在的不同選擇。“無現金社會”也不是消滅和拒絕現金的社會,而是為豐富消費者的支付選擇,讓支付更加多元化的社會。(評論員 李屾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