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法院近日審結了一宗特大信用卡盜刷案,被告人被控利用改裝的pos機潛入商戶盜走信用卡信息并盜刷卡上額度。據悉,該案涉及86名被害人,單筆最大盜刷金額106萬元,盜刷金額共計361萬元。庭審持續4天,42名被告人獲刑,判決書長達119頁。
信用卡被異地盜刷,牽出POS機非法牟利產業鏈。
2016年8月下旬,某金融機構報警稱多名客戶信用卡被異地盜刷。福田公安分局迅速組成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于2016年國慶節前后一舉打掉了該竊取信用卡信息、復制信用卡盜刷的跨境犯罪團伙,涉案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繳獲涉案車輛1部、作案電腦11臺、手機80余部、銀行卡361張、白卡76張、各類POS機94臺,其中8臺被改裝。
經查,自2015年始,居住于福建省廈門市的被告人沈某某通過學習掌握了POS機的改裝技術,可以竊取在該POS機上刷過的信用卡卡號、磁道、密碼等信息(稱為料),并能夠設定該POS機自動將相關信用卡信息發送到其設定的手機上(該過程稱為采料)。
被告人沈某某找來專業團隊,復制出一張與原卡一樣可以消費的信用卡,隨后再通過其他的POS機刷卡套現或者取現(該過程稱為洗料、出料),各個環節參與人員再按照約定提成分贓。被告人沈某某作為擁有原始信用卡信息的犯罪鏈條頂端,被稱為“料主”。“料主”方和“洗料”方每次按照七三或六四不等的比例對贓款分成,形成了一條POS機非法牟利產業鏈。
潛入商戶“順走”信用卡信息
運作POS機非法牟利產業鏈需要源源不斷的“料”。為了尋找“采料”源頭,被告人沈某某將目光投向了街頭巷尾的小商家。
2015年,被告人沈某某通過互聯網聯系上陳某某(另案處理),由陳某某以推銷為名,利用刷單免手續費的優惠方式吸引商家,并成功為福田區一家不知情的美發店安裝了改裝后的POS機。客人一旦在這臺POS機上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費,該卡的信息資料就會輸送到沈某某處。截至案發日,共計80余名被害人信息通過這臺POS機外泄。
組建團伙進行盜刷
2016年6月,沈某某來到湖南省長沙市,聯系被告人馬某某等人進行招兵買馬,采用分組合作的形式,組建多個“洗料”團隊,負責提供POS機刷卡和提供信用卡號用于收賬、轉賬、取現。
被告人馬某某熟悉了相關流程之后,萌發自己做“料主”的想法。他來到深圳,與被告人陳某等7人另行組建了盜刷信用卡犯罪團伙。截至案發日,該團伙共對2名被害人信用卡進行盜刷,盜刷金額合計人民幣26萬元。
在此期間,為馬某某傳遞信用卡信息的被告人周某某(另案處理)知悉上述犯罪過程后,又另行聯絡了4人(均另案處理),在國際網絡上使用比特幣購買國外人員的信用卡信息,之后寫入空白卡片進行盜刷。
42名被告獲刑判決書達119頁
經福田法院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馬某某等4人犯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被告人沈某某等30人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告人羅某某等6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朱某等2人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上述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十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該案系福田法院近年來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數最多、庭審時間最長的案件。
據悉,該案42名被告人中,除部分被告人自行委托了辯護人外,福田法院為24名被告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擔任辯護人,保障控辯雙方平等對抗,切實強化司法領域人權保障。
近日,福田法院對該案依法宣判,判決書達119頁共計5.6萬余字。大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伏法,部分被告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目前正在二審階段。據透露,除該案已判決的42名被告人之外,該系列案還牽連了多個相關案件,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