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2019年01月18日訊 (記者 鐘國斌)深交所周四晚間向格力電器發布關注函,因董明珠發表利潤言論的時間早于公告時間。
深交所稱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布或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格力董事長發表前述言論的時間早于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公告的時間。要求公司嚴格規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外發布信息的行為,切實提高信息披露意識,遵守并促使有關人員遵守《股票上市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周三下午,在股東大會上,董明珠表示,2018年,格力電器要實現2000億的營收。此后有股東問到2018年實現多少凈利潤,董明珠表示,2018年格力電器稅后凈利潤260億以上。
但是此舉引發市場質疑,涉嫌違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分析人士表示:如果較260億誤差較大,那涉嫌誤導,如果260億差不多,那涉嫌提前透露內幕消息。由于董明珠信息披露在15:00收市之后,A股處于休市時期,是否信披違規引發市場熱議。
隨后格力周三晚間發布公告,公司預計2018年全年營業總收入為2000~2010億元,同比增長33.3%~34%;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60億元~270億元,同比增長16%-21%;每股收益為4.32元,同比上漲16.1%。相關增長速度較2017年大幅下滑。
受業績增長速度放緩影響,17日格力電器下跌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