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從實行高度封閉的計劃經濟體制轉變到市場化、國際化的開放型市場經濟體制,在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等領域推出的重大外匯管理改革對貿易便利化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切實服務了我國的實體經濟。值此外匯改革40周年之際,招商銀行深圳分行對貿易收支便利化改革歷程進行了回顧。
貿易便利化改革推進歷程
所謂貿易便利化,就是一個國家行政機構對進出口貨物實施管理的時間更短、成本更低、手續更加簡便。簡而言之,貿易便利化就是通關便利化。
回顧外匯管理改革過往40年,是中國企業發展的40年,是中國金融發展的40年,更是中國實體經濟發展的40年。
1979年,我國開始實行外匯留成制度;1994年,我國取消外匯留成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允許企業憑有效單證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購匯;1996年,我國宣布經常項目完全可兌換,通過改進外匯賬戶開立和限額管理,逐步擴大企業保留外匯自主權;2006年,允許企業直接到銀行開立外匯賬戶;2007年,取消外匯賬戶限額管理,允許企業根據經營需要自主保留外匯。
2012年開始,我國正式開啟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兩項改革給予絕大多數合規經營企業充分便利,企業辦理業務平均時間大幅縮短,往返外匯局、銀行間的“腳底成本”大幅減少,人力投入減少三分之一,有效降低了企業經營成本。
據招商銀行深圳分行某貨物貿易客戶介紹,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前,企業到銀行辦理一筆進出口貿易外匯業務,要向銀行提供貿易合同、發票、物流單據、報關單據等一系列材料,銀行接到材料后要進行全面審核,再辦理核銷、貿易信貸登記等一系列手續,流程又長又繁瑣,費時費力。“企業經常需要反復向銀行補充資料,偶爾還要碰到海關、外匯系統網絡故障,做一筆貨物貿易項下外匯業務牽扯了企業很大精力。”
2012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取消進出口逐筆核銷制度、出口收匯聯網核查和貿易信貸事前登記,用“總量核查、動態監測、分類管理”取代過去年均4500萬筆的進出口收付匯逐筆核銷,行政許可項目從改革前的4大項19小項減至2大項4小項,精簡幅度達到80%。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后,企業單筆平均收、付匯時間分別縮短70%和85%,投入的人力資源減少了三分之一,每年可為企業節省大量的人工、交通費用支出。
2013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將業務審核權限全部放給銀行,同時大幅簡化單證審核。服務貿易購付匯管理實現零審批,所有服務貿易購付匯均可在金融機構直接辦理,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下的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無需審核單證。由于改革后絕大部分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企業可不提交審核單證,銀行業務辦理時間由原先20分鐘以上縮短為5分鐘;按2013年改革當年的全部企業業務量推算,銀行業務辦理時間可縮短100萬個小時,大量節約了銀行人員的人工成本。
積極促進對外貿易新發展
為了適應當前互聯網新型支付方式的迅速興起和普及以及新型貿易方式的蓬勃發展,招商銀行在服務貿易客戶方面一直在努力,一直積極配合外匯局充分促進跨境貿易市場的快速發展。
近來,外匯局在努力貫徹“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加快電子化管理步伐。允許銀行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時審核電子單證,進一步促進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滿足銀行和企業辦理外匯業務電子化的需求;適應通關無紙化改革,協調海關向銀行開放進口報關電子信息,便利銀行運用大數據進行貿易付匯真實性審核;大力推進電子銀行渠道建設,方便個人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和自助終端等非柜臺渠道辦理結售匯業務。
結合招商銀行客戶實際情況,針對“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招商銀行深圳分行已經在逐步推進外匯局有關貿易便利化的各項舉措。例如,在電子銀行渠道建設方面,招商銀行深圳分行的電子銀行渠道的結售匯已占個人結售匯總額的80%左右,大大節約了個人往返銀行的成本及排隊等待時間。
日前,為更進一步簡化A類企業貨物貿易外匯收付業務流程,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決定在粵港澳大灣區、上海市和浙江省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支持審慎合規的銀行在為信用優良企業辦理貨物貿易收支時,實施更加便利的措施。納入試點的銀行、企業能享受到的便利化政策主要包括:優化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單證審核;貨物貿易外匯收入無需經過待核查賬戶;取消特殊退匯業務免于事前登記;簡化對外付匯進口報關信息核驗。招商銀行深圳分行作為試點銀行之一,正在積極推進按照試點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提供更加便利的貨物貿易收付業務服務。
貿易便利化未來更可期
貿易便利化水平的高低對于對外貿易的發展至關重要。經過改革,當前我們在單證使用、電子化、通關時間等方面已經逐步改進,相信未來貿易便利化各項新制度出臺又將進一步提升中國在全球跨境貿易便利化方面的整體排名,促進中國實體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讓我們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