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企16條出臺后,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先后落地了三個配套實施細則受到廣大中小微企業的關注和響應。昨日,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有關負責人對該三項實施細則做了進一步解讀。據了解,三項落地政策主要著力解決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和短期資金流緊張等問題,在疫情期間,為精準快速解決中小微企業實際困難、幫助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政策支撐。
解決融資貴
普惠、零門檻、自動享受
為了讓中小微企業在特殊時期輕裝上陣,保持深圳經濟活力,深圳惠企16條提出,將在市級財政340億的產業專項資金中拿出10%,約34億元用于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對疫情防控期內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按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總額最高100萬元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隨后,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專門制定了《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項目實施辦法》,貼息后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將降至3%左右,該貼息政策將基本覆蓋深圳市中小微企業貸款,普惠享受貼息。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副局長呂哲說,《實施辦法》是全國力度最大、覆蓋面最廣、企業獲得最便利的惠企政策。呂哲強調,該筆貼息款項由深圳市財政通過銀行補貼給中小微企業,不需要企業主動申請。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獲得新增貸款的企業,只要符合貼息條件,將自動享受貼息,免去了企業的奔波。
據了解,本條措施將對疫情防控期內所有新增小微企業貸款和大部分中型企業新增貸款按實際支付利息的50%予以貼息,預計將惠及近20萬戶中小微企業(包括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覆蓋新增(展期視同新增)貸款總規模達2000億元左右。
解決融資難
激勵銀行、撬動新增20%的貸款額度
3月1日,《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管理實施細則》印發實施。它將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范圍擴大至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對銀行業機構為我市中小微企業、包括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一定比例的補償,補償比例上限由50%提高到80%。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上市和融資促進處副部長趙健認為,此項措施可提高銀行機構對中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撬動銀行機構對我市中小微企業新增20%以上的貸款額度,有效緩解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促進中小微企業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
深圳建設銀行分行副行長陳坤雄表示,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先后出臺的落地措施,對廣大企業和金融機構來說,無疑是一場政策的“及時雨”,它急企業之所急,非常接地氣。不僅能有效快速提振企業和社會信心、提高金融機構對中小微貸款的積極性,還切實降低了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以建行為例,受惠企政策指引,其先后出臺設置了還款寬限期、無還本續貸、結息周期調整等多項政策,對2-3月本金到期的10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全面給予28天寬限期,全零利息成本,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保障小微企業的資金連續性。此外,小微企業貸款在現行價格基礎上全面下調了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50BP,預計可直接讓利8億元,惠及1.8萬戶小微企業。
解決短期流動資金
獲平穩發展基金支持的企業可同時享受貼息
為貫徹落實深圳惠企16條,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扶持優質中小企業專項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可對因疫情影響造成資金周轉困難的優質中小企業提供最高3000萬元的短期流動性資金支持,并享受利率七折優惠。
趙健告訴記者,《實施方案》其實是對過去已有政策的延續和升級。據悉,深圳早前的平穩發展基金主要對中大型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等優質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現為了在特殊時期支持廣大中小企業,特將對象范圍擴大至優質的中小企業。此外,享受短期流動性資金支持的優質中小企業還可以同時享受貼息政策,力度不可謂不大。
截至2月28日,高新投、擔保集團已收到32家企業的33筆申請,申請支持金額共計58,400萬元,并已累計決策為1家企業提供3000萬元短期流動性資金支持。隨著此項扶持措施的有序推進,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得到短期流動性資金支持。(記者 周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