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里不一 漫畫財經 王建明
臨近年關,各大保險公司的“開門紅”大戰逐漸升溫,新產品扎堆推出,對于有些保險公司來說,在開門紅期間的保費差不多是其他時間的總和,“動手早、下手快”有利于保險公司把握全年發展節奏。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這個過程中,一些代理人存在違規返傭、銷售誤導以及詆毀同行搞惡性競爭的行為,還用上了饑餓營銷的手段,影響行業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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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保險”
“莫名其妙說我有了一款飛某保的保險產品,姓名、身份證號他們都有。”多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他們近期收到某保險公司短信,突如其來多了一份保險。“我并沒有授權,也沒有購買,不知道哪里來的。”李先生對此十分困惑,懷疑自己的個人信息泄露。與保險公司溝通之后,對方表示,此保險是免費贈險,退掉這個免費險還需用戶自己申請。免費贈險是一些保險公司為了獲客而使出的招數,客戶獲得贈險之后,會收到客服頻繁的推銷電話,升級該險種,或者推薦其他產品,消費者往往不堪其擾。
虛假宣傳在銷售層面更是屢禁不止,在銷售年金險的過程中,代理人通常會給出一個很不錯的演示利率,比如“高達6%”“比銀行理財收益高”。讓人誤會這個產品將有高額收益,其實這只是預估收益。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將預估收益分為三個檔次,一些代理人會故意用最高檔次來進行演示,消費者沒有細讀條款的時候很容易被高額收益吸引,實際上大多數產品的收益都只能在中檔附近,最終沒有達到代理人承諾的收益率。比如萬能險產品收益根據投資項目的收益變化,這段時間可以維持在5%左右,過段時間就不一定了,很多消費者吃了這個虧。
不少代理人承諾消費者返傭。有某保險公司業務員以沖業績為由,請求張先生購買其代理的商業保險。“他說一周后會返給我500塊錢作為好處費,第二年3000塊錢保費全額退還,當時感覺投3000塊錢還能賺個500塊錢,就被業務員說心動了。”沖業績的好處費遲遲未到賬,到了年底,該保險開始下一年自動扣費,張先生才驚覺被“忽悠”。
此外,還看到群發信息中利用活動喊出“即將停售”“限時限量”等概念,其中還不乏銀保渠道。某銀行理財經理推銷保險時,會炒作開門紅產品的限售期,激發購買欲望。而監管要求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決定在部分區域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宣傳和銷售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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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病就能全額賠付?
面對一大摞文字、表格組成的保險合同,消費者常呼“看不懂”,也不愿意去仔細深究,輕信了代理人的違規宣傳,就很容易投保并不適合自己的產品。不僅如此,保險公司在宣傳冊上也經常玩文字游戲,偷換關鍵概念,欺負消費者缺乏保險知識。
重疾險宣稱“確診即賠”,“囊括500多種癌癥”“即買即得病即賠付”。然而,事實并非如此,一名重疾險保險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重疾險合同對疾病的定義,一般是參照國際或國內權威機構推薦的診斷標準制定的。例如,條款中要求“急性心肌梗塞”要有心肌酶素的異常增高作為診斷依據。假如消費者在發病后未及時就診,雖被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卻錯過了查驗心肌酶素的最佳時間,理賠過程就沒有那么順利了。該銷售人員坦言,合同中不保范圍寫得不明顯,而可保疾病則注明得非常詳細,基本都是該病的最嚴重癥狀。以惡性腫瘤為例,合同中僅僅只有幾種不保,其他全保,但恰恰就是這幾種不保的腫瘤的涵蓋范圍才最廣泛。
宣傳冊顯示,即買即賠付,而事實上,健康險都是有觀察期的。觀察期是自保單生效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患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是不賠或者部分理賠的,觀察期一般在90天到一年,各保險公司條款規定不一樣。另外,一些日常疾病在投保時不履行告知的話,理賠時也會產生很大的麻煩。有消費者因患肝癌索賠重疾險,理賠時發現,他在投保前曾有慢性乙型肝炎病史,并未告知保險公司,最終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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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嚴查“開門紅”違規
受疫情的影響,保險公司業務今年增長乏力,所以“開門紅”聲音格外響亮。記者經過對比發現,大型保險公司的開門紅來得要比以往更早一些,國壽、平安開門紅提前了近1個月、太保提前了約2個月,預計新華保險將較去年提前半個月。
今年上市險企個險開門紅產品形態大多延續了往年的“年金+萬能”賬戶,大多為3年期繳第5年返還,整體在繳費期和保障期方面較此前兩年進一步縮短,開門紅出現了“短交、快返”的特征,一定程度成為行業趨勢。
為此,銀保監會專門發文提醒各大保險公司不得觸碰紅線。10月底,一則《關于加強規范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下發到各人身保險公司、各銀保監局。該文件提到,近期部分人身保險公司結合市場形勢制定了2021年“開門紅”業務發展計劃,提前布局明年業務發展。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摒棄片面追求規模和業績、以高費用換取短期業務發展的經營思路;嚴格規范銷售行為,應當遵循適當性原則,將合適的產品銷售給適當的客戶。對于保險產品進行組合銷售的,應根據消費者需求和經濟承受能力合理規劃,明確告知并確保消費者能夠單獨購買任一主險產品。
監管部門也將加大市場行為監管力度,重點査處六大違法違規及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包括承保過程中異化保險產品功能,將不同保險產品功能錯配,進行捆綁銷售的;違背客戶意愿向客戶銷售與其實際需求不符、嚴重超出客戶保費支付能力的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銷售從業人員擅自印制、使用、發布保險產品宣傳材料;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傳播虛假信息進行銷售誤導,通過歪曲監管政策、炒作產品停售等方式進行產品促銷的等等。這些正是消費者向記者反映強烈的問題。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中國銀保監會及地方派出機構10月共對17家保險公司進行了處罰,對公司合計罰款625萬元,其中,財產險成為重災區,被罰公司11家,處罰488萬元。人保財險共被罰155萬元,為唯一被罰超過百萬的公司。被處罰的原因多為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未嚴格執行審批或報備的保險條款和費率,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等。
監管部門表示,將高度重視舉報投訴問題的調查處理,對于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規問題要嚴肅查處。消費者投保過程中如遇深圳保險公司的違法違規操作,可撥打深圳銀保監局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及舉報熱線12378(工作日9:00-17:00);或聯系深圳市保險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進行糾紛調解,聯系地址為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23號中國人壽大廈16樓,電話0755-8352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