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2年1月5日訊(記者 朱琳)十九大以來,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深圳人民銀行)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總行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總行“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綠色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的工作要求,緊抓深圳“雙區”驅動、“雙區”疊加的黃金發展期契機,緊扣深圳建設“可持續發展先鋒”的戰略定位,圍繞綠色金融發展“五大支柱”,多措并舉推動深圳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三大功能,有力支持了深圳經濟可持續發展與雙碳目標的達成。
推動深圳形成綠色金融發展的頂層機制,營造良好綠色金融發展生態
為完善“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建設,深圳人民銀行首先從機制層面入手,推動深圳形成綠色金融發展的頂層機制,營造良好綠色金融發展生態。
深圳人民銀行牽頭成立深圳經濟特區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深圳綠金委),作為副組長單位加入深圳市綠色金融發展領導小組,與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形成了綠色金融發展協同機制。2021年以來,深圳人民銀行聯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共同開展“深入各區促進綠色金融政銀企對接”專項行動,組織銀行與有綠色低碳項目融資需求的企業交流對接,促進金融對接綠色企業及項目更加精準有效。
深圳人民銀行深度參與我國首部綠色金融法律法規《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的制訂,推動條例落地實施,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組織召開深圳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工作會議,傳達人民銀行總行綠色金融工作要求,部署全市綠色金融工作,保障相關工作順利推進。
做實做強綠色金融發展“五大支柱”,助力碳達峰碳中和
(一)推動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深圳人民銀行深度參與國家“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和深圳地方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研究工作。指導深圳綠金委主導國家重點綠色金融標準“綠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本要求”的制定工作,該標準目前已進入報批前的技術審查階段,有望于近期正式發布,成為行業標準。協同深圳市金融局指導深圳市綠色金融協會組織轄內金融機構開展《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配套制度與標準的系列研究,目前已初步形成銀行、證券、保險業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和標準要求,并初步制定了綠色融資主體的綠色資金使用與管理制度指引、綠色投資評估指南和環境壓力測試與情景分析指南等。
(二)強化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提升綠色金融業務規范性和透明性
深圳人民銀行推動我國首個地方綠色金融立法,也是全球首部規范綠色金融的綜合性法案《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的制定與實施,對深圳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提出明確要求。先后指導指導興業銀行深圳分行和招商銀行發布2020年度環境信息披露報告。其中,興業銀行深圳分行是首個公開發布環境信息披露報告的全國性銀行重點區域分支機構,其披露報告是我國首個對外披露商業銀行部分投融資活動碳足跡試算方法及結果的環境信息披露報告;招商銀行總行是首個單獨發布環境信息披露報告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和深圳地區首個披露環境信息報告的法人銀行。
(三)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產業聚集
近年來,深圳人民銀行加強政策引導,將推動轄內綠色金融發展作為重點工作。督促轄內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力度,提高綠色債券投資和承銷積極性。建立并執行綠色信貸專項統計制度及綠色債券監測制度,及時掌握轄內綠色金融產品發展現狀,有針對性采取激勵引導措施。
自2019年起,深圳人民銀行按季度對轄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開展綠色信貸業績評價。2021年第三季度起,深圳人民銀行正式開展深圳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綠色金融評價,評價結果納入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等中國人民銀行政策和審慎管理工具。充分發揮綠色金融評價體系的指引作用,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加強對評價指標的學習,對照評價標準查找自身在組織架構、制度建設、產品服務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針對性地加強自身綠色金融能力建設。為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形成更廣泛的激勵,深圳人民銀行從2021年起,將綠色金融業務合規打分項納入銀行機構綜合評價。
(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促進產品創新和市場穩健發展
經過三年多不懈努力,推動深圳市政府在香港成功發行全國首個綠色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50億元人民幣,其中專項債券39億元,為經過香港品質保證局認證的綠色債券,用于城市軌道交通和水治理等項目。本次發行受到國際知名投資機構的廣泛關注,實現3.48倍超額認購。
深圳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保持不斷增長態勢。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轄內綠色貸款余額4192.7億元,同比增長17.8%,比各項貸款余額增速高5.2個百分點。截至2021年12月末,轄內綠色債券余額419.35億元,同比增長61.82%。
綠色金融跨境業務取得成效,對有跨境融資需求的綠色企業在搭建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參與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務,截至2021年12月末,為3家綠色跨國企業集團搭建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辦理備案手續,3個資金池累計流入47.2億元人民幣,累計流出29.6億元人民幣,凈流入17.6億元人民幣。某公司通過使用一體化資金池的意愿購匯政策,節約購匯成本約300萬元。
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作為全國首家成交額突破億元大關及全國首個向境外投資者開放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自2013年6月啟動以來,以開放、創新、引領的姿態不斷推動市場發展,正建設成為規范有序、可持續發展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轄內金融機構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綠色金融產品模式多樣,業務開展領域廣闊,應用場景豐富。如興業銀行深圳分行創新聯動融資租賃,以融資租賃公司的長期應收租賃款作為擔保物向其發放貸款或保理款;華泰聯合證券幫助企業有效標識相關綠色項目資產的綠色屬性與應對氣候變化屬性,成功承銷境內首單非金融企業氣候債券等。為提煉總結和宣傳推廣綠色金融發展經驗,深圳人民銀行還聯合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舉辦2020年度深圳優秀綠色金融案例評選活動,評選出綠色金融先鋒創新、綠色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優秀獎等獎項。
(五)積極拓展綠色金融區域與國際合作,擴大深圳綠色金融影響力
2017年12月,深圳人民銀行推動深圳綠金委代表深圳加入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起設立的“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綠色金融聯盟(FC4S)”。2019年10月,作為聯盟首個落地的項目,聯盟與深圳市政府共同設立的“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實驗室”在瑞士日內瓦正式啟動,并落地深圳,秘書處設于深圳綠金委。“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實驗室”旨在發揮深圳特色,利用FC4S平臺聯接全球資源,探索創新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方式,拓展全球適用的綠色金融發展經驗,提供融貫中外的綠色金融解決方案,協力推動全球綠色產業和低碳轉型發展。
2020年9月,深圳人民銀行指導深圳綠金委參與發起成立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在深圳設立永久秘書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將致力于集聚大灣區綠色金融資源,加強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服務大灣區綠色金融發展,將大灣區建設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典范地區。
此外,深圳人民銀行組織深圳綠金委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可持續金融標準(ISO/TC322)制定的討論工作。
下一步,深圳人民銀行將繼續充分利用深圳綠色金融發展優勢,不斷加強政策引導,夯實綠色金融發展基礎,深化國際合作,引導轄內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金融對綠色產業的支持作用,促進深圳綠色金融取得更大發展,做好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和綠色發展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