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記者陳曉薇)2月26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餐飲服務業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工作指引》,對各餐飲經營單位、企事業單位食堂恢復供餐服務后的管理和防護措施提出明確的指引和要求。根據《工作指引》,目前各餐飲單位要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每桌每批次顧客用餐間隔不低于10分鐘,并且要建立用餐人員可追溯制度,顧客就餐須出示身份證明或登記聯系信息以備查驗跟蹤。
《工作指引》要求各類餐飲經營單位和門店根據所處地區的防控級別來開展相應的供餐服務。其中,位于高風險區的,停止聚餐活動,暫停堂食和包房(包廂)服務,可開展打包外賣服務。位于中、低風險區的,限制性開展堂食和包房(包廂)服務,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且要做好一系列防控措施,包括用餐人員要測體溫、戴口罩、間隔就坐,每桌每批次顧客用餐間隔不低于10分鐘,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快餐店實行一人一桌,包房(包廂)每桌用餐人數不超過5人等。此外,餐飲經營單位應建立用餐人員可追溯制度,做好用餐臺賬,每桌至少要求一名就餐客人出示身份證明,或通過采取登記其“i深圳”APP登記信息及聯系方式以備查驗跟蹤。
復工復產企事業單位食堂位于防控級別為高風險區的,禁止堂食,采用打包至各部門,送餐到人的辦法;防控級別為中風險區和低風險區的,應限制性堂食,員工分批就餐,應采取分散或錯峰就餐等方式,控制同時就餐人數,就餐飯桌增加距離,每張飯桌只坐1人。
《工作指引》要求各餐飲經營單位和企事業單位食堂要從從業人員管理、場所清潔消毒、原材料采購驗收、加工管理、設備管理、供餐服務等方面落實好防控措施。其中,對疫情高發地來深或有疫情高發地區旅居史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相關規定進行14天隔離觀察后才能上崗;每天按照要求對就餐場地、保潔設施、人員通道、電梯間等場所設施進行消毒保潔;不得采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加強對空調通風系統的檢查、清潔,增加電梯消毒頻次;設立排隊等候專區,等候人員間隔不少于1米。
《工作指引》鼓勵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餐飲經營單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遵循“先部分后全部、先室外后室內、先外賣后堂食”的原則,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同時,可根據內部建筑特點,進行物理改造和通風設備改造,為商戶、顧客營造安全放心的營業、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