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網友到深圳出差,將租用的車輛泊停于路邊宜停車車位時,因不知道“先繳費后停車”的泊車規則,“無辜”被交警貼了違停罰單。他投訴后,深圳市道理管理中心回復稱,“有疑問去交警部門申訴,或者走法律途徑”,而罰單上也注明:如有意見請于3日后去交警部門申訴。對此,該網友表示“讓我3日后來這里的交警部門申訴!飛機票誰出?!”
被樹葉遮擋的“收費公示牌”
停車繳費天經地義,只是這位論壇網友為什么會“不清楚深圳泊車規則”呢?他在帖文中詳細講述了自己“被違停”的經過。該網友表示自己在停車過程中,只看到遠處藍色的“收費公示牌”,且公示牌上只寫明了收費標準,于是他便以為有工作人員來收費。可誰知辦完事回來取車就看到了車窗上的罰單,這時他才在收費告示牌的右下方找到了繳費二維碼。對于這款被樹葉遮擋的mini版二維碼,該網友戲稱“誰要是能用手機掃得出來,我請他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