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10月7日訊(記者 鄭曉鵬)據“深圳交警權威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講到爛的道理有些人卻還是躍躍欲試,不但不主動拒絕酒駕,反而還挖空心思應對交警檢查。下面這兩位司機本以為可以逃避處罰,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
酒駕之逃跑篇
2018年9月23日22時至次日凌晨4時,深圳交警在轄區同樂路開展“獵虎441”—中秋安保專項整治行動。
23時25分許,一輛車牌號為川KL99**小型轎車在卡口附近,行駛狀態異常。根據經驗,執勤民警攔停該車準備進行檢查。
小型轎車的駕駛人男子聲稱配合檢查,不料一打開車門拔腿就跑,不顧危險翻越馬路中間的護欄沿對向車道一路狂奔。
民警見狀不妙,一邊報備,一邊帶領隊員向駕駛人逃離的方向追趕。眨眼間,只見男子已跑出十幾米開外,背影在黑夜中逐漸模糊,民警只能沿著逃跑路線進行搜索。
藏住了人卻藏不住鞋子的“光芒”
正當埋頭搜索,細心的民警發現綠化帶草叢里有異常閃光。
于是民警走近一看,發現正是剛才從卡口逃離的駕駛人。該名男子渾身酒氣躺在草叢中,而草叢里發出異樣閃光的正是其鞋上的反光裝飾。民警和隊員立即將男子控制,并對該男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
經檢測,該男子酒精含量值為5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另外,李某企圖逃跑,以逃避法律的懲罰,更是錯上加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條第二款,交警對駕駛人李某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扣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