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有違消費公平或涉霸王條款
針對速遞易強制收取保管費用這一問題,律師潘翔認為,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的規定,快遞企業應將快遞投放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是有權要求當面驗收的,但是執行效果不理想,強制收取保管費的行為也是不妥的。
潘翔律師:“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快遞企業劍走偏鋒,沒有很好執行這一條法律規定。為了節省快遞員的時間,和快遞的投遞成本,避免二次投遞,都將快遞放到快遞柜后,再短信通知收件人,這是快遞企業單方變通的做法。由此產生的快遞柜的租金,當然應該由快遞企業承擔,而不能轉嫁給收件人承擔。逾期不取件就要收取保管費,這是強行收費,綁架消費的霸王做法,有違消費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