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10月19日訊(記者 施冰冰)對于大部分來深打拼的人來說,能有自己的“小窩”是件很幸福是事,如果能有帶著花園的“小窩”那就更是樂不思蜀了。既安全又舒適的生活環境,簡直就撫慰了自己已經布滿風塵的心。可是,我們住在所謂“更安全”的花園小區中,是否能徹底卸下“防備”,安然享受這份“安全和幸福”呢?
深圳龍崗警方發布《今年前三季度小區入室盜竊發案榜》。
快看看你家小區安全嗎?
復盤今年龍崗區花園小區入室盜竊榜單
截止目前共發案100宗
雖然同比去年前三季度下降超過五成(52.78%)
但數據離龍崗市民的安全需求顯然仍有不小差距
所以,你是否發現
花園小區不像大家想象中那么安全
甚至不少知名花園小區也并不見得萬無一失
細看入室盜竊警情數排名前五的小區
“寶龍街道”和“龍城街道”占據“主力”
“鴻景春天”花園小區穩居榜首
公安機關通過實地調查和走訪,了解到入室盜竊警情數排名靠前的小區普遍存在一個問題:物業主體責任缺失(換言之就是物業公司沒做到位)。
1、人防工作不到位
雖有安排樓層巡邏,但未設巡邏簽到點,易被小偷鉆漏洞;
2、物防工作不到位
樓宇外墻水管和頂層陽臺邊緣均未安裝防爬刺或涂抹防爬滑油;
3、技防工作不到位
門禁系統形同虛設,且門被障礙物擋住并未起到防盜作用,出入口的窗戶未關,成年人可翻窗入戶,同時對外來人員未進行登記詢問。
視頻監控保存期未達到30日的保存要求;
4、保安人員無上崗證
保安人員未達到上崗從業資格,專業技能不過關。
在繳納了不低甚至高昂的物業管理費的情況下,由于管理責任缺失造成業主被盜,物業公司對此難辭其咎。警方在調查中還發現:不少小區在發生入室盜竊案件后,物業公司往往對業主“禁聲”,個中原因不難想象,沒有起到應盡的提醒責任。
通過倒查,公安機關擬對相關物業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物業公司對相關軟硬件問題限期整改!
今年龍崗警方打掉多個入室盜竊團伙,根據對犯罪手段的梳理和分析,此類案件存在共同特征,在督促小區物業整改的同時,業主本身也要注意提升防范意識。
1、犯案區域:高、低層小偷最安全
根據風險性,小偷通常選擇位于低層、頂樓,或者遠離電梯口或樓道口的房屋,避免被人發現。龍崗的102宗小區入室盜竊案,通過翻窗入室的占到四成以上。
警方支招:“最危險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這句話在這里是不對滴,隨手關門窗才是給自己最大的安全感。
2、作案時間:凌晨和下午兩個“3時”最危險
在花園小區入室盜竊中,夜晚作案占比較高,集中于23時至次日凌晨5時,其中凌晨3時左右最為頻繁。凌晨3時左右為熟睡期間,且小區安保力量也最為薄弱。
需要注意的是,白天同樣不能掉以輕心。據統計顯示,白天的入室盜竊占總數的40%左右。對于朝九晚六的上班族來說,小偷一般在10時30分至11時30分,15時至16時30分作案。
“因為這兩個時間段,上班族還沒有回家。”
警方支招:“你永遠不懂我傷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物業保安員必須加強重點時段的小區巡邏,刻不容緩!
3、作案手段:小偷入室盜竊手段意料之中
小區大門附近裝作路人,觀察小區門禁是否容易混進。
根據風險性,通常選擇位于頂樓,或者遠離電梯口或樓道口的房屋。
試探,故意敲門,如有人應門便裝作來找朋友。
用撬鎖、攀爬露臺、落水管、空調外機、鉆窗入室或吊繩而下等手段進入,竊走現金、手機、首飾等易帶走物品。
警方支招:偷偷摸摸之人,讓我們cue他一下,請到局里喝茶聊一聊;
官宣:
曬一曬發案排名,摘掉管理缺失的遮羞布
既然收了物業費,就要盡到物業主體責任
服務是物業管理的核心
安全是所有服務的基礎
天下無賊是終極目標
但在這之前,需要警方、物業單位和廣大市民的共同努力。
來源:深圳龍崗警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