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情況
肇事司機余某根供述:2018年10月17日8時許,余某根駕駛粵BF787**號小型普通客車準備送妻子到吉祥地鐵站坐車,途徑龍城街道西浦路萬科天譽路段時,因避讓右側違停車輛以及事發前左側有小車變道,影響了其注意力,并且由于汽車A柱影響了視線,導致其事發前完全沒有發現對方行人,直至發生碰撞才知道出了事故。
經調取該車經過事發路段的監控,未發現該車有超速等交通違法情況。事發后民警對肇事司機進行了呼氣酒精檢測,酒測結果為零。
行人張某云家屬稱:其居住在事發路段附近一小區,事發時其準備下樓買東西,在其橫過馬路途中發生事故。
事發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