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杜某已被警方控制,事故中受傷的艾某也因及時得到救治而脫離生命危險。
待法醫對艾某傷情進行鑒定后,將對該起事故的責任進行認定。
目前,該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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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駕駛牢記交規
該起事故中,寶馬司機杜某因涉嫌飲酒駕駛機車和交通肇事逃逸,不僅必須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買單”,更差點導致另一個家庭的悲劇。
請牢記,發生交通事故后,最重要的就是積極處理,搶救傷者!
而作為事故中的另一方,艾某不僅駕駛無號牌超標電動自行車,還違規行駛在機動車道上,同樣具有不可推脫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駕駛過期臨時車牌 =無牌上路行駛
鉆空子的后果
很嚴重!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其中第二十八條規定:駕駛無號牌、無行駛證或者未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將處以扣留機動車,處一萬元罰款,并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
交警提醒
@廣大駕駛員:深圳交警對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發生交通事故時不逃脫,報警救人才是上策。
同時,為了安全駕駛,廣大車主應當合理合法使用臨時車牌,按規上路;騎行電動車要走非機動車道,禁止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引以為戒!
此外,電動車駕駛員還應當注意,超標電動車嚴禁上路行駛!騎車時,務必要戴頭盔。
素材來源:深圳羅湖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