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賀某:身份證上的是我本人啊
第二次
賀某:不是我本人,是朋友委托我來取車
面對證據
賀某終于承認自己系
用朋友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
且本人無小車駕駛證
只有摩托車證,并已注銷
隨后,民警對賀某進行了相關處罰
因賀某涉嫌無證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給予賀某行政拘留三天,并處以1500元罰款。
蜀黍提醒廣大司機朋友:
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
無證駕駛者大多因其未經過專業的培訓和考核,未取得駕駛證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遇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安全守法通行,請勿無證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