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政府在線官網截圖
深圳新聞網2019年1月9日訊(記者 劉婷)近日,光明區文體教育局發布《光明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積分入學派位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提到,2019年學位申請租賃證件時間界定為:2018年8月31日前辦理,有效期超過2019年9月30日;社保時間界定:2018年8月31日前購買養老和醫療,且至學位申請時連續不中斷。2020年學位申請租賃證件和社保的辦理時間需提前到學位申請前一年的3月31日前辦理。此外,申請學位時,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圳市連續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