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事件十二
所屬部門:深圳報業集團
事件名稱:積極開展消費教育系列宣傳報道
簡要內容:
深圳報業集團發揮旗下各報網端“組合拳”維護消費者權益。深圳特區報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方面,守護好市民“錢包”,開設專欄《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深圳商報以《深圳長租公寓相關投訴數量增長迅速,行業存四大風險,損害消費者權》組稿,緊追消費者投訴熱點,解讀全面。深圳晚報推出《ofo小黃車退押難投訴激增市消委會共接投訴3202宗,正對投訴進行批量結案》原創新聞,幫助消費者解決事情。晶報在315當天推出《又到一年315用口碑為好人舉手 》2個整版報道市消委會不僅“打壞人”,也“捧好人”,讓更多的好商家成為消費者的選擇。深圳新聞網推出“星期三查餐廳”欄目,發揮了網站和新媒體特有的即時性、互動性強等優勢,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