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19年4月26日訊(記者 何暢)據“ 南方電網95598”微信公眾號消息,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于近日發布了關于深圳市工商業調價的通告。
據悉,深圳市各類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的電度電價及其輸配電價均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44分(含稅),此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即2019年4月1日起的實際用電統一按調整后的電價執行。
通告全文如下:
關于深圳市工商業調價的通告
尊敬的用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559號)規定,經廣東省政府同意,決定將省級電網企業因增值稅稅率調整產生的電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廣東省一般工商業電價。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19年4月印發了《關于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9〕138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的一般工商業電價和大工業電價已合并為工商業及其他電價,深圳市各類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的電度電價及其輸配電價均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44分(含稅)。
二、上述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即2019年4月1日起的實際用電統一按調整后的電價執行。
三、對于2019年4月存在應執行調整后的電價,但因電價文件下發不及時導致已按原電價執行的用戶,將根據本次電價文件要求在5月抄表計費時進行退補。對于存在電量跨2019年4月1日的用戶(如單月抄表客戶,5月抄表電量含3、4月用電量)涉及新舊電價變更的,采用按天折算方式計算對應的電量電費。
四、深圳市用戶調價后的銷售電價標準、輸配電標準見附件1、2。
特此通知。
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四月
附件1:
深圳市工商業電價價目表(從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附件2:
深圳市輸配電價價目表(從2019年4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