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認為,旅客因為欠房租,將自己的寵物犬寄存在旅館,作為自己還款的擔保,雙方成立的,實際上這是以犬只作為質押物的質押擔保合同關系。
律師 潘翔:
“如果確實是因為犬只被喂食了有毒有害食物,導致中毒死亡的,旅館應該賠償犬只主人的損失。如果由于犬只自身機體疾病死亡的,旅館則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實際上是犬只死亡的原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可以提交給獸醫機構做相關鑒定,明確責任和原因。”
第一現場、壹深圳客戶端記者:陳瀟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