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廣電第一現場2019年6月22日訊 最近“高空墜物、拋物”事件頻發,昨天,又有市民向我們《第一現場》爆料稱在自己家門口也遭遇了同樣的“飛來橫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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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巨響
原是愛車被砸
6月19號下午,正在公司上班的陳先生突然接到父親打來的電話,說自己停在家樓下的車出事了。
陳先生趕回家,發現自己的愛車車頂被刮花了好幾處,引擎蓋和前擋風玻璃上到處都是玻璃碴。
在現場,與陳先生同住一棟樓的梁先生告訴他,玻璃窗是從四樓掉落下來的,先是砸中了自己的車窗,然后在落地時剮蹭到陳先生的車輛。
二房東:暫不賠償
懷疑租客操作不當
事發之后,陳先生報了警,樓層管理員代表房東一起到派出所進行協調,但管理員的態度讓陳先生無法接受。陳先生說,4樓的住戶答應只能賠償三分之一,房東可能要負主要責任,但是房東就是不賠。
昨天,記者見到了樓棟管理員敖女士,她告訴記者,自己妹妹就是這棟樓的二房東,她們懷疑玻璃窗掉落是四樓租客操作不當所導致的,需要請專業機構鑒定之后再協商如何進行賠償。
律師:不能證明過錯之前
租客負大部分責任
有律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失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律師認為,就本件事情來講,在租客不能證明沒有過錯的情況下,要負50%的責任,二房東應負30%,大房東作為物業所有人應負20%的責任。
無獨有偶,前兩天,在羅湖區紅崗花園小區一棟居民樓的外墻水泥塊脫落砸中了樓下的車輛,據業主反映,類似的情況在小區并非第一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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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拋物屢禁不鮮,這是要讓小編帶安全帽出門的節奏嗎?
在浙江余杭昌運里小區的住戶們卻不用擔心這個問題,這得歸功于小區里47個特殊的攝像頭。昌運里小區的防高空拋物攝像頭,這個小區里都是20層的高層。為防止有人高空拋物,街道特地出資購置了47個“防高空拋物監控”,監控內容在物業管理平臺上的存儲時長為一個月。
昌運里治理中心的智慧顯示屏,可實時觀測小區動態,安置了這些攝像頭,雖然約束了某些住戶的行為,但卻給每一位住戶都提供了安全保障。
這種做法讓小區住戶拍手叫好!
你們的小區會裝這種攝像頭嗎?
第一現場、壹深圳客戶端記者:廖立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