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現場視頻
深圳新聞網2019年7月1日訊(記者 鄭曉鵬)據“深圳交警權威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炎炎夏日,下班之后與同事們聚餐喝小酒,就是這個feel倍兒爽!但飲酒歸飲酒,酒駕這種事可不能干,否則就跟下面這位兄臺一樣!
2019年6月20日21時37分許,深圳交警接報稱福田區紅荔路紅荔金田路口發生一起追尾事故。
接到報警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執勤民警發現粵B號牌小車駕駛員李某渾身酒氣,走路也搖搖晃晃。
經現場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檢測結果為206mg/100ml,隨后經抽血鑒定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204.61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據李某供述,6月20日傍晚,其與公司同事一起在福田區振興酒樓聚餐,期間喝了些啤酒。飯后,李某便獨自一人駕駛粵B號牌小車從振興酒樓旁的路面停車場出發準備回家。
當李某行駛至福田區紅荔路和金田路交叉紅綠燈路口時,由于其車速很快,導致其駕駛車輛與一輛正在等綠燈的小車猛烈撞擊后,車輛失控繼續往前行駛了一段距離才停下來,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李某自稱其與對方車主協商,因為發生事故自己很緊張再加上自己喝醉了,就讓同事過來幫忙處理,隨后對方車主報了警,交警到達現場將其抓獲。
肇事車輛
李某表示自己知道喝酒后不能開車,但因為喝多了,也不知道為什么就自己開車了。現如今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19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酒后駕車危害多,在酒精的作祟下人的意識、精神、動作、反應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酒精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后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飲酒后視野還會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疲勞。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酒后駕駛,害人害己
深圳交警“獵虎”行動持續在線
“醉貓”們可不要試圖違法
交警已經蓄勢待發咯
在每一個你可能出現的各個路口
等你!等你!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