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養犬管理部門表示,根據《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對于不辦理養犬證,不栓狗繩、犬只擾民乃至傷人等不文明養犬行為,都有相應的處罰規定。
但之前執法人員
一般是接到市民的投訴之后,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從今天開始,這些執法內容,將成為城管日常巡查中的重要執法檢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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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隊表示:從7月1日開始到年底,用6個月時間,建立一個執法檢查的常態機制。對各種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約束,也引導市民開展文明養犬。
7月1日全市開展的文明養犬統一
執法日行動,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202宗,無證養犬37宗,非法飼養烈性犬9宗,共計罰款15900元。
[責任編輯: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