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2019年7月12日訊 個體經濟組織、自由職業者可以開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推廣在線評審,探索實行職稱評審電子證書;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7月11日,記者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9月1日起施行,這是國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強職稱評審管理、完善職稱政策法規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
《規定》明確,職稱評審是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序,對專業技術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的評議和認定。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及自由職業者開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適用《規定》。《規定》規范了職稱評審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申報、審核、評審、公示、確認等基本程序。
《規定》指出各地區、各部門以及用人單位等按照規定開展職稱評審,應當申請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評議、認定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對組建單位負責,受組建單位監督。
為優化職稱評審公共服務,保障申報人權益,《規定》強調要建立職稱評價服務平臺,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推廣在線申報評審,探索實行電子證書,為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提供便捷化職稱評審服務。《規定》還提出,申報人對涉及本人的評審結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查、進行投訴,明確了申報人在職稱評審中的權利救濟措施。
同時,《規定》強化了職稱評審誠信監管,明確了申報人的法律責任,對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記者 莊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