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車輛電子化轉籍城市增至300個!辦理指南看這里
晶報2019年9月17日訊 據深圳車管所消息,9月20日起,公安交管6項新措施推行,其中包含全面推進小客車轉籍信息網上轉遞。電子化轉籍實施城市由120個擴大至300個,并將于年底前在全國全面推行。
新措進一步擴大了電子化轉籍城市范圍,涵蓋了全國絕大多數城市。那被大家津津樂道的電子化轉籍究竟有何特別之處?又為大家帶來了哪些改變呢?讓我們一起再來認識一下:
機動車轉籍
機動車所有人因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管所管轄區域,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的機動車變更登記。
電子化轉籍
機動車轉籍檔案資料實現網上電子化轉遞,車輛在試點城市之間轉籍的,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管所申請辦理,不再需要到遷出地車管所提取紙質檔案、查驗車輛。
雖然電子化轉籍很方便,但是大家一定要牢記,并不是所有機動車都可以辦理的。
適用車型
僅適用于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非營運微型載客汽車(包含營轉非、出租轉非、預約出租轉非)轉籍變更遷出,其他機動車登記業務仍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執行。
那么問題來了,該如何辦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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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引
01、辦理機動車轉入業務
通過“交管12123”App進入機動車轉籍版塊進行業務申請;
登錄網上深圳交警網上車管所
網址:http://szjj.sz.gov.cn,或通過“深圳交警”微信公眾號預約機動車轉入(含變更轉入)業務;
按時前往車管所辦理業務。
02、辦理機動車轉出業務
車主不用到轉出地,可直接通過“交管12123”App進入機動車轉籍版塊進行業務申請或到轉入地車管窗口現場辦理。
辦理車輛轉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行駛證。
溫馨提示
在轉入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需查驗機動車,交回原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在轉出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無需將車輛開回轉出地驗車。可直接前往轉入地車管所提交材料、交驗機動車,辦理轉籍業務。
辦理業務時,注意下列事項,能幫助大家更加順利地辦理業務!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籍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還應當審查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憑證,不屬于六年免檢車輛的,還應當審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機動車屬于2人以上共有,應當提交機動車為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于機動車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代理人代為申請機動車轉籍,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人的委托書;若代理人為單位還應當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內容來源|深圳車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