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執法隊對無主流浪犬進行收治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19年10月11日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鐘鴻冰 通訊員 崔嵩)10月11日,“睦犬四號”統一執法日在全市展開,市、區城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執法行動。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317只,查處散養犬49宗,查處不文明養犬行為271宗,罰款12000元。
為做好全國文明城市創建迎檢工作,切實推動我市養犬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市城管部門根據《深圳市“睦犬行動”專項執法方案》的工作部署和具體要求,圍繞“倡導文明養犬,創建文明城市”的目標,行動當天,各級城管執法部門著力加強轄區內物業小區、城中村、商業辦公區、集貿市場等人流密集區域的執法力度,重點對流浪犬、散養犬、遛狗不牽繩等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查處,切實推動我市養犬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保障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據了解,此次統一執法日行動依據《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對于飼養烈性犬的依法予以沒收并處以5000元罰款;對于散養犬只、遛狗不牽繩的予以500元罰款;對于無證養犬的限期辦理養犬登記并處以500元罰款,逾期未補辦登記的處以2000元罰款并沒收犬只;對于流浪犬只通知專業收治隊伍進行依法收治。
據統計,“睦犬四號”統一執法日行動當日,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317只,查處散養犬49宗,查處遛狗不牽繩、犬只隨地便溺、攜帶犬只進入禁止或限制類公共場所等不文明養犬行為271宗,查處烈性犬8宗,查處無證犬只49宗,立案處罰26宗,當天罰款12000元。
今年以來,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已多次開展“睦犬行動”統一執法日行動,我市養犬管理問題得到顯著改善,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和流浪犬數量大大減少。
根據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統一部署,今年全市城管部門還將以問題為導向,每兩周集中開展一次專項執法行動,將分別開展針對犬只進入限制場所、飼養禁養烈性犬等違法違規養犬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現通過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基本杜絕遛狗不牽繩、不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無證養犬、飼養禁養烈性犬等違法違規養犬亂象,大幅提高了養犬登記率,有效降低犬只傷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