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19年11月15日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楊浩翰)11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正式實施,更加嚴格的規范了駕駛員在駕駛的時候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被稱為“最嚴交規”。
新交規一出,引發了許多網友的關注,也有不少網友對細則存在不少疑問。11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長馮新毅做客由深圳市委網信辦和深圳報業集團主辦的深圳市網絡互動答政平臺《問政》系列訪談,就新交規的內容以及網友的問題進行交流。
2019年11月15日,福田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長馮新毅在鏡頭前闡述新交規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