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節前廣東幾無降水 深圳高火險期至明年1月31日
自今年10月1日進入森林特別防護期以來,廣東降水持續偏少,大部分地區出現中等以上氣象干旱,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持續保持在高位。據氣象部門預測,直至2020年春節前,廣東大部分地區幾無有效降水,將一直維持高火險天氣。
11月降水歷史同期最少,氣象部門監測顯示,自10月下半月以來大部分地區累計降水量不到5毫米,11月份全省平均降水量僅為0.3毫米,較近30年同期偏少99%,為歷史同期最少。省林業局數據顯示,今年11月1日至27日全省發生森林火災11起,同比上升120%。
6日16時,深圳市氣象臺在全市陸地發布森林火險紅色預警。預計深圳天氣將持續干燥,相對濕度降至30%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
深圳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下發了緊急通知和森林防火禁火通告。通告如下:
一、森林高火險期
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31日。
二、森林高火險區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50米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區為禁火區域。
三、禁火規定
在森林高火險期和森林高火險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進入森林高火險區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禁止下列行為:
(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
(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五)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
(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和人員,應當自覺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對攜帶的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實行集中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凡阻撓、妨礙檢查工作的,市森林公安部門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四、法律責任
對違反《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的單位及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向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或當地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街道辦事處報告。
深圳市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