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評論員 可木
近日,深圳在文明養寵方面又有新舉措。12月19日下午,2019年度“最美養犬人”暨文明養犬示范小區、文明養犬“十個一”最佳組織單位頒獎儀式在深圳中心書城舉行。10名養犬人被授予2019年度“最美養犬人”榮譽稱號,南山區南山街道鼎太風華小區等15個物業小區被授予“文明養犬示范小區”;南山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羅湖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榮獲文明養犬“十個一”最佳組織單位。
隨著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飼養犬類等寵物的市民越來越多。然而有關養犬的不文明行為也在我們身邊不斷發生,尤其是犬只隨地便溺、流浪犬傷人、遛狗不拴狗繩等行為不僅影響了市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對市容市貌也造成了破壞。與此同時,養寵人與不養犬人之間的矛盾也愈演愈烈,甚至出現了個別互相謾罵乃至拳腳相向的現象。
有權利意識,也要有規則意識,這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共識。誠然,養犬屬于個人選擇,但寵物一旦進入公共區域,養犬人就必須承擔起相應的義務。管好自家的寵物,不給他人帶來不便,這是最起碼的文明素養。捍衛社會文明、增強規則意識,理應人人有責。
此次“最美養犬人”以及“文明養犬示范小區”的評選活動,正是深圳不斷推動文明養犬精細化管理的一次例證。早在1995年,深圳市就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限制養犬規定》,是我國較早為規范養犬立法的城市之一。2006年,我市調整立法思路,變“禁止、限養”為“規范、管理”,在全國率先頒布實施《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于當時引發巨大反響。但我們也需要看到,寵物狗數量大、分布廣,不可能保證每一次不文明行為都有執法者在場,較高的執法成本提醒我們,在文明養犬的問題上,制定規則、嚴格執法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還要把單純的執法問題轉變為管理問題。近兩年,深圳在文明養犬精細化管理上再推各類新招,例如推行犬只“電子身份證”、開放首個寵物主題公園、簽訂文明養犬公約、舉辦“5·29”深圳愛犬日活動等等,一手“堵”,一手“疏”,協同提升了社會治理的效能,也是提高市民整體文明養犬的重要手段。
養寵從來都不是一件僅涉及個人的事,相關行為是否規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展現城市的文明素養,因此需要全社會共治共管。當下,確實需要用法律法規為養寵套上緊箍咒,以減少不文明行為,同時也需要讓相關宣傳更全面更真誠,通過簽訂養犬公約等一系列做法來推動“養犬自治”,讓部分遛狗不牽繩、不處理糞便的市民自覺對照、主動改變。長此以往,文明養寵才會內化于心、蔚然成風。也希望更多喜歡小動物的市民明白,對寵物負責,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才是愛心的真正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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