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2月8日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潘潤華)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2月8日,深圳出臺16項措施,其中包括公租房、人才住房免除2個月租金,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等。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據了解,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支持企業共渡難關,保障城市平穩運行和經濟穩定增長,深圳市政府特制定該工作措施。
其中,在減免物業租金方面,深圳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個月租金。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國有企業或家庭(個人),免除2個月租金。積極鼓勵倡導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非國有企業、個人業主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物業租金。
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依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
附16項措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