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各種網絡應用使用率增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遠程無接觸的特點實施網絡詐騙的違法犯罪案件有上升趨勢。據媒體報道,截至2月底,全國公安機關累計偵破利用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案件9517起,累計涉案金額已超過2.73億元。
網絡詐騙社會危害性極大,疫情期間,網絡詐騙的破壞力更強。近年,媒體曾報道過多起電信網絡詐騙導致被害人死亡或輕生的案例??梢哉f,電信網絡詐騙不法分子不僅謀財,而且害命。疫情期間,人們的心理狀況可能出現波動,產生急躁、焦慮等負面情緒,此時若再上當受騙,負面情緒會格外強烈。進一步講,一些涉及疫情的電信網絡詐騙,利用障眼法制造所謂的“官方信息”,更嚴重損害了政府和相關機構的公信力,進而危害社會穩定,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因此,這類裹挾“新冠肺炎病毒”而來的“新型詐騙”,必須高度重視,迅速予以嚴厲打擊。
疫情防控是一場總體戰,防止披著疫情“外衣”的網絡詐騙也是其中重要一環,需要聯防聯控、統籌各方力量協同作戰。公安等執法部門要在平時大數據防詐騙監控等措施的基礎上,及時升級技防手段,從源頭上捆住詐騙分子的手腳。運營商和網絡平臺要盡到協同監管責任,實時監測上報并阻斷各類詐騙信息傳播,及時對他們“禁言”“關群”“封號”。金融機構要密切配合反詐騙機構工作,增強識別可疑賬戶的能力,一旦發現“化整為零”等具有電信詐騙特征的轉賬行為,迅速啟動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程序。當然,甄別新型的犯罪手段需要一定的時間和程序,也免不了會有“漏網之魚”,因此,公眾也要多留個心眼,收到可疑信息時不慌、穩住、勤分辨。
忙中出錯,是常有的事,一個辨別力很強的人,處于慌亂之中時也難免會做出錯誤決策。遇事,尤其是疫情防控這種特殊時期,更要保持冷靜和理性,凡事早準備、多了解、細思量,頭腦不發熱、情緒不焦躁,才能保證身體和大腦的“免疫力”都在線。
“人在家中坐,騙局天上來。”疫情發生以來,大家選擇減少外出以配合疫情防控,這客觀上為騙子提供了“絕佳”的詐騙環境。從詐騙犯罪的一般規律看,騙子要得手,必須切斷受騙人與外界的接觸,制造所謂“信息隔離”,以便達到自己“洗腦”的目的。所以,接到可疑信息,特別是收到轉賬或提供敏感信息要求時,要多和親朋好友溝通核實,多一個人了解情況,就少一分被騙風險。
此外,對個人而言,增強網絡安全知識,是防止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上策,學一些網絡安全知識也有利于我們日常的工作、學習。疫情宅家期間也是一個學習“窗口期”,加強知識儲備,提高分辨能力,那些“釣魚網站”“過度索權APP”以后都不是對手。
防疫和防詐騙同樣重要,都需要群策群力。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每個人都可以盡一份力,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
■ 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