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帶娃醉駕三連撞,這爹,坑娃啊!
深圳特區報2020年4月7日訊 近日,坪山一男子在喝了半斤高粱酒以后駕車外出,將哭鬧孩子帶在身邊,讓一歲多的孩子親眼目睹爸爸醉駕,還親身經歷一場三車連撞事故,導致孩子臉部擦傷。
4月1日14時47分許,深圳交警接報稱:在坪山區金牛西路行政服務大廳門口路段發生一起三輛小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其中一輛粵P****5號牌小車的駕駛員未在現場。
16時25分許,民警找到了該車的駕駛員張某東,發現他渾身酒氣,疑似酒后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和抽血檢驗鑒定,張某東的吹氣值和血檢值分別為218mg/100ml和209.24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據張某東供述,4月1日10時許,因為談成了一單生意,張某東很開心,便和朋友在坪山區盈富家園喝酒。期間,張某東喝了半斤高粱酒,喝完酒后,張某東在自己家里休息。之后,張某東一歲零八個月的小孩醒來,哭著要吃水果,于是張某東駕車外出,還帶上孩子一起出門。
就這樣,張某東在醉酒狀態下搭載孩子外出買水果,行駛至金牛西路行政服務大廳門口路段時,與兩輛小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張某東的小孩臉部擦傷。他幡然醒悟,一邊離開現場著急帶小孩去藥店檢查,一邊在前往藥店的過程中報了警。
出了藥店后,張某東本打算先把小孩放回家,再返回事故現場,在回去的途中碰到了民警,于是他上前向民警承認自己是剛才發生事故的粵P****5號牌小車駕駛員。
事后在面對詢問時,張某東表示特別后悔,他擔心會因為自己的行為讓小孩的人生受到影響。4月3日,張某東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作者:讀特記者 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