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加強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風險,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有關規定,現就加強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以下簡稱進口凍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020年8月18日起,深圳市設立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以下簡稱集中監管倉)。從深圳各港口碼頭提柜離港并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凍品,在儲存、銷售、加工前須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外包裝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
二、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凍品貨主,須按要求如實填報貨主、報關單、車輛、司機、貨物流向等信息。
三、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凍品,經外包裝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合格,并取得《深圳市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后方能出庫。
四、從2020年8月18日起,深圳市從事進口凍品儲存、銷售、加工的經營單位,須查驗《深圳市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對于2020年8月18日起從深圳各港口碼頭提柜離港的進口凍品,凡未取得該證明的,不得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
五、為保障集中監管倉高效有序運行,集中監管倉入庫實行網上預約,《深圳市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可網上查詢,具體預約、查詢方式由深圳市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另行發布。
六、集中監管倉進口凍品經抽樣核酸檢測合格的,以短信方式通知貨主提貨,貨主應在通知規定的時限內提貨。提貨須“整柜入庫、整柜出庫”,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貨。
七、進口凍品在集中監管倉的外包裝消殺、抽樣核酸檢測、規定時限內倉儲費用由政府承擔。經查實不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的,上述費用由貨主承擔。超期提貨所產生的倉儲費用,由貨主承擔。
八、進口凍品抽樣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凍品按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九、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存在進口凍品應進入集中監管倉而不進入、儲存銷售加工未取得《深圳市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的進口凍品、未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并納入征信系統。
深圳市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上李朗社區平吉大道78號友信食品城,業務咨詢:徐先生,13686870918;劉小姐,18617021808;預約電話:0755—89236669、13537502910。
特此通告。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內容來源: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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