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可木
9月1日,由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實施。《意見》中提出,今年底前,廣州、深圳城市建成區多個場所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要實現“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目標。
眾所周知,塑料制品污染特別是塑料袋污染,一直是個“老大難”問題。其實,“限塑令”早在2008年就開始實施,當時的規定要求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應該說,在“限塑令”實施初期,其在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有統計顯示,自“限塑令”實施至2015年,國內的超市、商場的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三分之二以上,累計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140萬噸左右。
然而,隨著近年來外賣、快遞等行業逐漸興盛,以及塑料制品的替代品遲遲未出現,“限塑令”的效果也逐漸被弱化,塑料制品再次成為了人們生活里的“必需品”。而此次“最嚴限塑令”,則是給塑料制品的“死灰復燃”下了一劑猛藥!
“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此次“新版限塑令”相較于以前,大面積地出現了“禁止”“限制”等字眼,“限塑”的態度更堅定。在具體實行方面,白紙黑字地規定了要“分種類去限制、分時間去限制、分地區去限制”。可以說這是一份更合理、更可執行的“限塑令”,讓民眾有了適應的時間,也讓相關的生產廠商有了適應期和轉型期。
其次,隨著相關政策的實施和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深圳的民間“限塑”的意識也在不斷覺醒。某著名連鎖快餐店就在今年6月推出了無吸管杯蓋。某奶茶品牌茶今年7月底,也在外賣打包時更多用紙袋和可供顧客重復使用的保溫袋。另外據統計,深圳已在554個郵政快遞網點設置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投入8.5萬個循環包裝箱。政府與民間互相作用,才能讓“限塑令”的效果達到最佳。
此外,“限塑令”的推行并不是某一個部門的事,責任多、部門多,難免會出現互相推諉的現象。相關部門應該嚴格負起引導和監管的責任。譬如,環保部門應對不同塑料制品提出分類管理要求,完善相關配套細則。而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大對塑料制品生產、銷售等環節的監管力度。政府也應當對環保材料的生產商給予一定的扶持與政策傾斜,讓市民在無法使用塑料袋的情況下,能找到合適、廉價、好用的替代品。從根本上講,這需要相關部門盡快建立一套既能限制塑料購物袋、吸管等用品生產,又能控制其使用量,還能確保替代品補充與供應的長效約束機制,以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實到位。公益宣傳也應該做到位,讓人們意識到塑料對環境和自身的傷害,才會更愿意主動配合和支持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
莫讓“限塑令”成為“紙上令”!每一位市民都應當行動起來,相關主管監管部門也應當行動起來,減少一件塑料袋的生產使用,為子孫后代留住一片青山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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