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嘛,還是精打細算一點好。
最近,杭州一小伙點外賣時,因各種優惠+券,30塊的外賣最終只付了1分錢。
然后,商家也不干了!這樣一單得虧7塊5,于是找顧客協商退單,遭拒后還找到小伙準備打人。
最終,商家行政罰款300元。
這下才真的虧大發了吧?
咋想的?做買賣賠錢心里不爽能理解,但打人不是要賠更多嗎?還是別那么魯莽
這舞跳的……還以為要拖出去斬了
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