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劉嘉敏 通訊員 楊紀歐)為讓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走進更多社區老年人心中,深圳市羅湖區桂園街道老圍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本著貼近老人實際、貼近老人生活的原則,于10月19日下午開展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繼承法律知識講座。
本次活動的主講人是深圳市老年人協會秘書長邵桂玲,講座中,邵桂玲深入淺出地告訴社區老人,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從50條增加到85條,增加了“社會服務”“社會優待”“宜居環境”三章,以突出對老年人優待與幫助,完善敬老與養老,保障老年人獲得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比如以前65歲才能免費坐公交進公園,現在60歲就可以,我們為深圳點贊。”她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訴說深圳是一座宜居城市,利于老年人生活。
“在子女未成年時,父親或者母親對子女未盡過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后對父母是否應承擔贍養義務?”邵桂玲詢問道,居民有的點頭、有的搖頭,邵桂玲告訴大家,“只要父母子女關系存在,撫養或者贍養的權利和義務也就存在。”接著,邵桂玲針對老人們關心的繼承問題作了詳盡的解答。她提醒參加培訓的老人,訂立遺囑,不僅僅是財產的傳承,更是良好的家風家訓的傳承,不但有利于家庭的和諧,也利于社會的安定。
講座穿插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小問題,讓老人家互動搶答,進一步加深社區居民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了解。參加培訓的張玉芝今年78歲,年齡最大,是社區里的獨居老人。培訓結束后,她就訂立遺囑的具體事宜請教邵桂玲,邵桂玲耐心給予指導。
看著張玉芝高高興興地離開會場,負責該活動的深圳市社聯社工服務中心駐老圍社區的劉社工很欣慰。據劉社工介紹,社區黨委十分重視對老年人的關愛,積極為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學老有所依的平臺,就是希望老年人不僅生活得好,還能知法懂法,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老人在社區生活得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