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師提醒,代持購房有風險。(本網資料圖)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12月10日訊(記者 張玲)打新了,買不買?深圳樓市因”打新“和”代持“,出現了一波熱點。某樓盤出現萬人搶房、眾籌打新等情況后,深圳市住建局局長張學凡在電臺的一番表態,“針對當前一二手房價格倒掛以及媒體反映的代持炒房等情況,政府部門正在研究綜合調控政策,堅決打擊時長投機炒作行為。”
上文說的打新,不是買新股,而是買新樓;代持,就是借名買房的意思。本期張玲說法,我們將邀請深圳房地產律師周爭鋒和顏宇丹聊聊代持買房這個話題。
房產律師拒絕提供代持協議,為什么?
最近,深圳城中樓市陸續推出新盤,華商律所的房產律師周爭鋒卻有點小煩惱。有人慕名而來加上他的微信后,開口向他索要一份房產代持協議。遭拒后,被說“格局太小”。
周爭鋒律師的遭遇很有代表性。他說,每天通過電話、微信、微博找到他的人中,索要代持協議的還挺多,“很多人可能忽略了,一手房限價背景下的打新,是有社會公眾利益的。道理和輪候公租房一樣。由于弄虛作假(比如代持方式獲得購房名額),導致另一個有資格買房的沒有機會選房,就損害了不特定的人的利益。”
這個觀點周爭鋒律師反復在自己的微信粉絲群里說,“很多人包括中介,還在向購房者傳授限售時間以網簽合同備案之日起算的錯誤觀點。他們認為,打新之后,三年或者四年就可以出手房子,這種思想要不得!實際上根據現在的情況,如果你能夠買一手新房,那么要等5-7年才能賣房,你就要考慮好以后這幾年的月供情況,以及代持人家庭婚姻和身體健康的變化情況。”
律師:一手房代持行為或涉及損害社會公眾利益被判無效
周爭鋒律師提醒說,凡是通過政府公證搖號和政府備案等方式購入一手房的,如果出現代持,法院可能會認定代持行為損害社會公眾利益(而判定代持協議無效)。“如果代持者搖到了一手房的名額,是有優先選房資格的。通過公證搖號或者社會監督排序獲得資格,肯定涉及到公眾利益了。”周爭鋒律師說。
廣東丹柱律師事務所主任顏宇丹律師告訴記者,所謂的借名買房,是購房需求者不具備購房資格或受銀行“限貸令”很難貸款的,因而買賣雙方約定過戶到第三方名下。無論是從買賣雙方的買賣合同關系,還是今后實際買方與被借名方的產權關系來說,代持行為都很不安全。再加上私下簽訂合同時,沒有請律師審核合同,更容易在條款上發生法律糾紛。
一手房代持行為或涉及損害社會公眾利益被判無效。(本網資料圖片)
發代持風險提示這屆開發商真苦口婆心
當然,也不只是律師會看透代持帶來的風險,開發商也會哦!11月30日,深圳萬科旗下的一家公司向客戶發出“房住不炒”的倡議。倡議書中提到,由于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周期較長,從項目預售開盤到交付、解除轉讓限制的期限之日歷經多年,樓市可能發生顯著變化。
倡議書還強調,開發商不承諾代辦按揭貸款手續,購房者如果因自身原因初選首付款比例異動或者利率調整,客戶可能會面臨銀行不予批準貸款申請的違約風險。倡議書也明確了代持購房的風險,比如被法院認定代持協議無效、代持人反悔(即出名額者)導致被代持人(出錢者)無法取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等問題。
有意思的是,該開發商隨后還發出了銷售方案補充公告,公告稱將優先對一類無房客戶按在深社保繳納月份數的長短排序。你看,為了減少客戶代持購房,“苦口婆心”四個字可以送給深圳開發商。
說了這么多,你是不是還一心一意找人代持?到底要不要代持,能不能代持?周爭鋒律師說,要把風險考慮清楚后再說。這其中既有政策風險,也有法律風險。但是指望通過一個代持協議的模板解決問題是不可能的,因為每個人情況都不一樣。強行走代持之路,行買房之實,很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賠了夫人又折兵。
萬科和華潤通天發出代持購房風險提示。
【關于周爭鋒律師】
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2009年執業以來一直從事深圳二手房交易訴訟和非訴訟研究,具有十余年執業經驗,熟悉并精于二手房法律事務,撰寫多篇法律實踐文章,對房地產法規政策、市場行情具備敏銳的判斷和獨立見解。
周爭鋒律師。
【關于顏宇丹律師】
廣東丹柱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政法大學在職法學博士,深圳市律協房地產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著有《婚房保衛戰》等書。
顏宇丹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