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品牌的電動平衡車生產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卻以“代步”“出行”等模糊詞語,宣傳產品的使用功能。
專業人士認為,商家的誤導,在某種程度上促使了不少不知情的消費者把電動平衡車當成出行的交通工具,從而導致了一些不應有的交通事故發生。
其實去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就發布過消費警示:電動平衡車產品屬性不明確,不當使用風險大。明確來說,它既不是玩具,也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但現在在銷售平臺搜一下,仍然看到“出行”“代步”這樣的誤導詞。
針對這種熱銷產品的特殊性,能不能要求企業在生產銷售過程中,把使用風險在顯著位置以顯著的方式標注出來提醒消費者,如果誤導消費者就該受到嚴懲,因為這種誤導可能以生命健康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