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設競爭執法試點!廣東出臺方案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工作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2月28日訊(深圳特區報駐穗記者 劉良龍)2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推動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落地的實施方案》(推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工作以下簡稱《方案》),旨在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工作,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推動高質量發展。《方案》提出,組建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競爭政策委員會,支持深圳開展競爭執法先行試點。
支持深圳開展競爭執法先行試點
在支持深圳開展競爭執法先行試點方面,《方案》提出,繼續爭取市場監管總局對深圳反壟斷執法部分授權試點,逐步完善廣東省反壟斷執法工作體制。支持深圳開展競爭監管工作試點,加大委托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有關反壟斷調查工作力度。指導深圳探索公平競爭集中審查、專業審查的工作模式,支持深圳建立獨立的公平競爭審查機構,試點實施獨立審查制度。支持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基礎上,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試點和商事登記確認制試點,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這方面的工作,由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深圳市政府參與。
組建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競爭政策委員會
《方案》以競爭優先、和而不同、持續發展為基本原則,把建立健全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競爭規則和以競爭政策為基礎的政策協調機制、全面清理和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作為建設目標。
《方案》提出,組建由廣東省有關單位和珠三角9市政府組成的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競爭政策委員會,統籌指導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區域的實施,研究擬訂有關政策和指南,組織調查、評估區域性市場競爭狀況,發布評估報告和協調反壟斷執法等重要事項。同時,建立粵港澳三地競爭執法機構執法會商機制,定期舉行三方會議,通報競爭執法重要動態、開展理論研討。全面清理妨礙粵港澳大灣區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重點清理妨礙民營企業發展和違反內外資一致原則的歧視性準入、指定交易政策措施,防止濫用行政權力通過招投標、劃分企業等級、增設證明事項、設立項目庫、注冊、認證、認定、公證等形式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港澳投資者“非禁即入”
《方案》明確,成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競爭政策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提升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機構競爭監管水平,營造公平便利的準入環境。對港澳投資者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制度,實現市場領域“非禁即入”。深入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等改革,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化水平,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廣“粵港銀政通”服務,并擴大至澳門經營者,實現港澳投資者商事登記就地受理以及遠程辦理。推動簡化版商事登記公證文書試點改革在大灣區復制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