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父母育兒假”,不少網友表示支持。
這種“新型假期”多地已在推行
湖北咸寧
2020年9月,湖北省咸寧市發布實施方案提出,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可以自主探索實行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育兒假,嬰幼兒父母雙方均可申請,假期最長可至嬰幼兒年滿1歲。
遼寧
2020年7月,遼寧省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歲以下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日育兒假。
福建
2020年3月,《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通過,新增“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育兒假”等內容。
寧夏
201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共同育兒假。
(綜合工人日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