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2021年3月18日訊 據銀保監會網站17日消息,銀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切實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將大學生設定為互聯網消費貸款的目標客戶群體,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要加強獲客篩選,不得采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放貸機構推送引流大學生。
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或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和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總業務規模,嚴格大學生資質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合作機構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線上精準營銷,在校園內開展的線下營銷宣傳活動需事先向營銷地監管部門報備,并就開展營銷活動的具體地點、日期、時間和活動內容提前告知相關教育機構并取得該教育機構的同意,營銷活動不得使用欺騙性、引人誤解或誘導性宣傳等不當方式,誘導大學生申請消費貸款。
要嚴格貸前資質審核,實質性審核識別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綜合評估大學生征信、收入、稅務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狀況,嚴格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通過電話等合理方式確認第二還款來源身份的真實性,獲取具備還款能力的第二還款來源(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貸款行為并愿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嚴格把控大學生信貸資質。
要加強貸后管理,確保借貸資金流向符合貸款合同規定。
妥善處理逾期貸款,規范催收管理,嚴禁任何干擾大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的暴力催收行為。
要加強大學生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妥善管理大學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機構發送借款學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買賣借款學生信息。
各地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針對大學生群體以套路貸、高利貸等方式實施的犯罪活動,加大對非法拘禁、綁架、暴力催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依法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記者/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