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夢馬
3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該文件指出,部分小額貸款公司以大學生為目標群體,通過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進行誘導性營銷,發放針對在校大學生的互聯網消費貸款,引誘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權益,引起惡劣的社會影響。
近年來,女大學生“裸條”借貸、大學生被校園貸“逼死”等事件一再引起公眾關注。每當人們為這些大學生驟變暗淡或戛然而止的人生惋惜時,也在熱切呼吁官方采取措施禁止為大學生辦理任何消費信貸類產品。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蒼溪縣白驛鎮岫云村黨支部書記李君提議,相關部門應加大對不良網絡借貸的監管力度,禁止給在校學生辦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相關超前消費的金融服務。在社會各界的期待下,銀保監會這項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業務的政策應運而生,通過明確的條例切切實實降低了大學生過度消費的風險。
這項政策的意義不僅僅在于防范風險,也在于引導大學生樹立健康理性的消費觀。當代大學生不乏伴隨著花唄等網貸產品一路成長起來的貸款用戶。花唄、借唄為他們的生活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但也有可能助長消費欲望不斷疊加的習慣。有一位大學生在接受采訪時說,她就像網貸培養的一只小狗,忠誠度很高。有關部門通過政策優化消費環境,為大學生們提供反思消費觀念、改善消費模式的空間。
當然,也有網民認為這是“一刀切”式禁止消費信貸產品,因此表示反對。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大智解讀說,“從通知具體規定看,并沒有完全切斷花唄、借唄等信貸產品服務大學生用戶的通路,如果其主體變更為消費金融公司則符合《通知》規定。”
除了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外,《通知》還對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提出了新的規定。相信在愈來愈完善的行業監管下,大學生們可以樹立健康的消費觀,做理性消費者,讓“花明天的錢,做今天的事”變成“理性地花錢,讓明天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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