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關聯公司法人多次收限消令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21)京0108執381號執行裁定書顯示,今年5月份,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曾通過法院財產調查系統對被執行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證券等進行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現申請執行人暫不能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下落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本院已對被執行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截至目前,該公司已有多條被執行人信息、限制消費令及終本案件,已多次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據悉,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冊資本15億美元,由OFO (HK) Limitedq全資持股。
東峽大通法人為陳正江,作為一家失信公司的執行董事、法人,ofo中國區業務主要負責人之一,陳正江自然也沒逃過相關處罰。僅今年以來,陳正江已經收到45則限制消費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