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須知 -
根據規定,旅客攜帶的隨身行李如為“三超行李”,則必須進行托運——
超大:20*40*55CM以上
超多:經濟艙限帶1個行李箱+1個手提袋
超重:手提行李總重量超過5公斤
為避免影響行程,請攜帶大件行李的旅客前往人工值機柜臺或自助托運行李柜臺辦理托運。
小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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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常見年貨必須要托運
酒類:白酒、紅酒、啤酒等;
辣醬類:豆瓣醬、油辣醬等;
生鮮類:大閘蟹、龍蝦等;
食用油類:橄欖油、花生油等;
罐頭類:水果罐頭、肉類罐頭等;
飲品類:橙汁、可樂、椰汁等。
乘機禁、限帶物品規定
打火機、火柴及槍支、爆炸物類、管制器具類、危險物品等,不能隨身攜帶也不能托運。請旅客在過檢前提前取出,自棄或交予同行人帶回,一旦被查出,后果由旅客自行承擔。
酒精飲料禁止隨身攜帶,作為行李托運時有以下限定條件:
標識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裝內,每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5L;
酒精體積百分含量24%(含24%)以下,托運數量不受限制;
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在24%-70%之間,每位旅客托運數量不超過5L;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70%的,不能辦理托運。
充電寶、鋰電池禁止作為行李托運,隨身攜帶時有以下限定條件(電動輪椅使用的鋰電池另有規定):
標識全面清晰,額定能量≤100Wh;
額定能量>100Wh且≤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每人限帶2塊;
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鋰電池不能攜帶。
乘機需要攜帶含有鋰電池的電子設備(如手提電腦、照相機、便攜式攝像機等)、電子醫療裝置等物品,請注意:
這類物品配套的備用鋰電池只能隨身攜帶;
內含鋰離子電池的設備,可放置在托運行李及隨身行李中攜帶。攜帶請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文件規定。內含的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100Wh可以攜帶;
額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隨設備鋰離子電池,應經運營人(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160Wh不可攜帶。
花露水、免洗洗手液、消毒棉球、雙飛人、油、蜂蜜等液態物品均不能隨身帶上飛機,可辦理托運。
嬰兒旅行必需的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旅行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后方可隨身攜帶。
旅行自用化妝品可限制隨身攜帶,每種限帶一件;單體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請置于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牙膏及剃須膏每種不超過100g。
防疫物品攜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