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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2年2月10日訊(記者 張玲 翁任瑩 實習記者 趙薇)春節結束了,深圳人從假日模式切換到上班模式,深圳租房市場開始“回溫”。那么問題來了,租房遇到法律難題,怎么辦?記者對深圳市民進行隨機采訪中發現,因為押金退還、水電費等問題和房東發生過糾紛的不少。有人表示,在租房前并不會仔細看完租賃合同的每一條細則,發生糾紛時也不知道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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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法律“玲”距離,我們關注租房群體的法律問題。需要提醒在先的是,無論租賃期限長短,哪怕只有一個月,都建議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一般來說,租賃合同應當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我們將收集到的市民租房困惑,都交給深圳市靜為律師事務所黃啟恬律師,請她為大家做詳細解答。黃啟恬律師表示,一般來說,租賃合同應當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當租房遇到一些糾紛問題時,我們應如何應對處理,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黃啟恬律師接受深圳法治發布記者的采訪。
法律“玲”距離:退房時房東不退押金或者克扣押金,面對這類問題,承租人應如何要回自己的押金?
黃啟恬律師:如果合同明確約定了押金的退還情形及違約責任,可以和房東協商,告訴房東不退押金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與房東協商退還押金的數額和退還押金的方式;如果房東依舊不退還押金,可以尋求第三方調解、監督機構的幫助,比如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消費者協會、房管部門等,由相關機構進行居中調解;如果以上兩種方式都無法解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此類案件一般會適用簡易程序,在法院正式立案后,三個月內就會取得法院判決。
法律“玲”距離:租房水電費和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不符,遇到此類亂收費該如何維權?
黃啟恬律師:首先,可以要求房東或收取水電費的一方提供水電費發票,如果對方拒不提供,承租人有權拒絕支付相應的款項;其次,面對房東亂收費的情況,也可以撥打12358熱線向物價部門進行投訴。
法律“玲”距離:租客提前退租應繳納多少手續費或扣多少押金?合同未注明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
黃啟恬律師: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提前退租屬于違約行為,是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的。在雙方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要注意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玲”距離: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沒簽訂合同就收取押金,不租房后押金不予退還,租客該怎么辦?
黃啟恬律師:如果雙方未就租賃房屋的主要條款如租金標準、承租場地達成一致意見,則合同并未成立,承租人有權要求退還押金。但是如果雙方針對租賃房屋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則租賃合同成立,此時承租人要求退租可能構成違約,承租人可與房東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對此作出裁判,這時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退還數額。
法律“玲”距離:部分合同沒有清楚注明家具損壞應該如何賠償,像這樣的情況,租客應該怎么辦?
黃啟恬律師:如果是家具的正常損耗,雙方沒有明確的約定,相應的費用應由房東自行承擔,但是承租人負有妥善保管房屋內物品的義務,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黃啟恬律師】
黃啟恬,廣東靜為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主要執業領域為刑事辯護、房地產法律事務(含房屋買賣、房產分割、房屋租賃、房產繼承等)、婚姻家事,尤其擅長該領域內重大疑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