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調員認真查看監控視頻。資料圖
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2年2月17日訊(深圳晚報記者 周倩)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流行病學調查員(以下簡稱“流調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對疫情研判、疫情控制和防控決策提供了堅實的技術保障。為加強流調員的管理,近日,深圳市衛健委制定了《深圳市流行病學調查員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流調員隊伍組建和管理、培訓和考核、權利和義務、調配和職責等方面的要求。該辦法將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
流調員每三年考核一次
《辦法》明確,流調員是指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培訓并考核合格,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的醫療衛生人員。流調員主要由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公共衛生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擔任,也可以由符合條件的其他醫療衛生人員擔任。
《辦法》明確規定了流調員需接受崗前培訓和年度培訓,由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本級流調員專業技術培訓,培訓內容整合傳統流調技能和現場流調實際需求。符合《辦法》中規定條件的人員,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崗前培訓并考核合格,發放流行病學調查員工作證后,可獨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此外,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本級流調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周期為三年。流調員應當按照要求每年參加年度培訓。
醫療機構須配備流調員
根據《辦法》,市、區衛生健康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負責市、區兩級流調員隊伍的組建以及流行病學調查的監督管理。
在解決流調員數量不足的問題上,《辦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配備流調員也相應進行明確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本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流調員,并實施動態管理”,通過明確要求醫療機構配備流調員的方式,實現流調員數量的增加。
此外,根據《辦法》,流調員在接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調查通知后,應當佩戴工作證并穿著統一的工作服裝,在2小時內到達調查現場開展流調。
《辦法》還明確了流調員享有的權利,包括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獲得基本工作條件和職業防護裝備、參加技能培訓、提出意見建議等。同時明確了流調員應當履行的義務,并對保守國家和工作秘密、保護隱私和個人信息作了明確要求。